2009年11月8日 星期日

魚與熊掌無可兼得

這是我們身在社會上擺明的事。

如果我選擇了這個job,終其一生好好做它,於是我就錯失了另外一種可能,另一種在別的工作上,所呈現的完全不同自己的機會。所以為什麼說中國人要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這又和從小一路走來的大小決定息息相關。
比方說,你選擇了文組,你選擇了鄉下私校,你選擇了暗戀未表白,你選擇了繁華,你選擇了不重考,你選擇了分手,你選擇了教育學程,你選擇了穩定,你選擇了放棄冒險的可能性,你選擇了開挖另新自己的機會,你選擇了聽了前輩口聲告誡人生危險需要保險需要固定薪水的選項做了到二十五歲依然默默讀著聯考參考書而放棄更多躋身於大千世界千萬個自我介紹與聽別人介紹他們自己的機會。

而即使通通相反面地發生,也照樣有"再反面"的苦惱與感嘆。
也許不會有,從此一帆風順。

也許血液裡有著習慣經多番寒徹骨,一番辛苦,永遠在追求這種辛苦本身帶來的快感。
不甘於風平浪靜?

如果歸納起來,是不是也許,讓自己快樂,讓他人快樂,作為最高原則?
為了讓自己快樂,首先要使周圍的人沒有不開心,進而因為週遭的人需要,我們有了責任。
所以責任是為著"有人需要"而產生。

多麼崇高的胸襟,
人之所以與牲畜有別大概在這裡。
所以為什麼十多年前李明依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會被禁唱。

但為什麼我們的人生常常演變成
明明我不喜歡,硬要假裝很可以?

這是我所不懂的地方了。

***

所有崇高的事情,
我都不相信那到底有多崇高。
這跟叛逆無關。


但如果真的人人總因為你的責任而感到莫大喜悅,
那我覺得這倒是個可以加以鄭重考量的事。

比方對自己進行重塑,或微調。


人分好幾類,有些類型的人,終其一生不必憂煩上述這種腦。
有些人要。

我是相當不幸運的屬於後一類。

但我們任誰都是活生生的人,這點無庸置疑。
也許人生來目的,就是要花一生的時間處理自己的事。
不敢說處理好,但至少這處理過程的本身即是正品嘗人之為人的甘美酸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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