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死了一瓶香水

今天傍晚急著出門,匆忙把書櫃上文化局借的書拿下,急忙間摔死一瓶香水,墜地破裂成萬碎,酒精立刻揮發,徒留一房子的香蕉香,香蕉味香水全部灑在地上,原來是那麼香蕉,實在太香了,到現在都還在臭。


喜歡秋天即將來到的感覺,爸打來問中秋節是否回家,我立刻說好。好啊!好。


最近使了腦子認認真真隆隆重重地思考了些事,兩害權其輕,緩急輕重,關於意義,還有更多與自己個性裡頭黑色地帶的部份,沒想到那。麼。累。

細胞認認真真地,死一缸。

是不是意味著:平常太少認真思考些什麼,很多事情,雲淡風輕讓它飛過去。


為什麼西方人能將上帝宛如周邊空氣般:存在著需要著但不需分秒念茲在茲。life裡隨口一句:Oh~my god~也不那麼真的"上帝",與"喔媽啊~"有那麼一點異曲同工之妙。

而為什麼東方人的上帝則相反?日常生活分分秒秒把上帝放在腦裡心裡,我很巧妙地發現基督徒朋友們在臉書裡,或是部落格裡,很明顯地,所呈現的字句文章,都離不開主,凡事是主,彷彿那是生活中的全部,但西方人可沒有這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美國人都信主耶穌,但卻不會在生活中大量地出現"主的訊息",頂多口語中出現my god的讚嘆,或是飯前非常固定的禱告。

這兩者當中必定有所差別的。這是什麼體質什麼結構?我很納悶。

我當然相信有上帝的存在,但若要我生活中凡事大小以這樣的主為主,作為依託,我一定會覺得非常有被偷窺的感覺,包含洗澡,包含我想大罵髒話,包含我腦海裡時常出現的邪惡想法,種種非常本我的部分都要經過上帝之手,作為上帝的子女,需要聖潔,而我是非常平凡的傢伙哪!雖然不偷不搶但偶爾也尖嘴猴腮小頭銳面得要命!

不由分說的是,宗教是種力量,是心靈皈依,但我依然覺得人性中本該存有的劣根與缺陷,怎能名曰:原罪?這部份再怎麼樣也無法經由宗教的信仰而被洗刷、而去除,也不該去除,不該被洗刷,人格裡追求凡事完美,那人生就不可愛了!

但這是教義,信仰建立在儀式上,當所謂"教義"脫離宗教名號本身,他就成了一種勸善向上的正面力量,因為缺陷,所以求好,天經地義的事,因此信主的生活即是---以"朝向人生光明面前進"為座右銘,這般說來,又讓非基督徒感到有說服力了,所以,結論是---任何信仰,都不要過於身陷,領教其義,然後照樣擁抱生活吃喝拉撒,領教其義,然後照樣擁抱柴米油鹽與菸酒。

不偷不搶,我行我素。
屌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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